1月20日,距春节还有四天。国家文物局官网接连发布了四个关于博物馆的文件:
01.《关于公布施行《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等文件的决定》
02.《关于馆藏一级文物保护管理、陈列展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03.《关于开展2020年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04.《关于开展2020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与此同时,网站还刊发了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有关负责人,就新版《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等文件接受媒体专访的解读文章。
对此,文博圈分析人士认为,国家文物局春节前的重磅组合拳,既是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彰显了国家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的信心和决心。
2020年,对于中国的博物馆来说,必将是风起云涌的一年。
01
关于公布施行《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
(2019年12月)等文件的决定
文物博发〔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中国博物馆协会: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以展示教育、开放服务为核心的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博物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修订了《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计分表》(2019年12月)。
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
2.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2019年12月)
3.评分细则计分表(2019年12月)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月8日
专家解读:
2020年,国家文物局将指导中国博物馆协会开展新一轮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
新版评估相关文件突出了三个方面:一是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二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三是推动博物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新版《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调整
对比旧版《办法》,取消了关于“一、二、三级博物馆占全国博物馆数量比例分别控制在3%、6%、9%”的限定,放开了“初次申请定级评估的博物馆,可申请不高于二级的博物馆等级”的限制,有利于扩大评估覆盖范围,鼓励不同资源属性、不同举办者性质、不同地理区域的博物馆平等参与评估;也有利于真正优秀的博物馆快速脱颖而出,激发更大发展动力和潜力。
关于评估组织,新版《办法》减少了评估工作层级和环节设置。
新版《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调整
新版《标准》共设有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影响力与社会服务3个一级评估指标,其下分设13个二级指标、78个三级指标,以及15个加分项。与旧版《标准》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降低“硬件”限制,同时提高“软件”要求;
二是鼓励互相帮扶,推动协同融合发展;
三是支持创新,激发特色发展;
四是与时俱进,体现国家政策导向。
细化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慧博物馆建设,以及通过信息化手段支撑博物馆业务的内容,推动提高智慧管理、智慧保护、智慧服务水平。增加实施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设置文创产品销售服务设施的要求,多层次满足观众需求。
《评分细则计分表》的修订幅度较大
一是实行“低槛高值”。细化赋分规则,适当拉开得分档次,鼓励博物馆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精益求精。
二是增加加分项。包括一般加分项和专属加分项。一般加分项,着重鼓励优秀博物馆改革创新,争创一流,如“吸纳教育界人士进入决策机构”、“免费提供藏品完整高清图片下载”“拓展博物馆开放时间”等7处内容。专属加分项,专为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量身定制,涉及建立理事会制度、规范征藏活动、落实法人财产权等8处内容。
此外,还大幅调整、细化了130余处得分点及分值,明确一批体现新时代要求的指标,如博物馆章程、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报告、接受捐赠、藏品征集政策、入藏标准和程序等均应向社会公布;增设建筑节能降耗、实验室开放共享、新媒体传播、导览导赏服务、无残障设施等相关内容
文件全文内容
点击下方链接
重磅!最新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标准、评分细则公布!
02
国家文物局关于馆藏一级文物保护管理、
陈列展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物博发〔2020〕3号
根据《国家文物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馆藏一级文物保护管理、陈列展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国家文物局抽选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贵州省、云南省的19家博物馆进行了馆藏一级文物保护管理、陈列展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时间、检查对象
(一)2019年12月3-4日,检查对象:首都博物馆、民族文化宫博物馆、北京艺术博物馆、北京文博交流馆。
(二)2019年12月10-14日,检查对象:贵州省博物馆、贵州省民族博物馆、王若飞故居纪念馆、云南省博物馆、昆明市博物馆、云南陆军讲武堂历史博物馆、曲靖市博物馆、沾益区博物馆。
(三)2019年12月17-20日,检查对象:浙江省博物馆、杭州博物馆、嘉兴博物馆、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上海博物馆、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上海历史博物馆(上海革命历史博物馆)。
二、检查事项
(一)馆藏一级文物建档备案;
(二)馆藏一级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借用、调拨、交换等事项报批与备案;
(三)陈列展览审批与备案。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检查单位馆藏一级文物保护管理、陈列展览管理情况汇报。
(二)检查藏品总登记账、一级文物档案及相关报批、备案材料;检查陈列展览相关审批、备案材料。
(三)检查博物馆库房和展厅,现场随机抽选馆藏一级文物,查看账物相符及保管情况。
四、检查结果
(一)基本情况
各单位如实汇报管理情况,提供各项材料,配合实地查验等要求,顺利完成检查工作。
1.各单位均在普查登录平台上登录了馆藏一级文物数据,并建立了馆藏一级文物藏品档案。
2.检查组现场随机抽取的馆藏一级文物均账物相符,保管状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1.首都博物馆、民族文化宫博物馆、贵州省民族博物馆等单位多年未开展文物定级工作,贵州省博物馆、贵州省民族博物馆、云南省博物馆等单位藏品档案未及时更新,未补充动态变化记录。
2.北京艺术博物馆、北京文博交流馆、浙江省博物馆、王若飞故居纪念馆、沾益区博物馆等单位库房条件较差,柜架、囊匣等保存设施和温湿度控制等环境调控设备尚不能完全满足文物保护要求。
3.曲靖市博物馆、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等单位新定级文物未向文物行政部门备案,贵州省博物馆、云南省博物馆、沾益区博物馆等单位举办陈列展览前或出境展览结项后未及时备案,首都博物馆、贵州省博物馆等单位存在借用馆藏一级文物备案不及时等情况。
五、后续工作
(一)积极整改
1.各单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升文物保护和陈列展览管理水平,确保文物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2.检查组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总结分析,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并予以处理。
(二)加强管理
1.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收藏单位要健全馆藏一级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有计划开展文物定级工作,规范文物建档备案,对已建档文物做好动态跟踪与记录。
2.各文物收藏单位要加强对馆藏文物的日常保护管理,加大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力度,不断改善文物收藏保管条件。切实履行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审批和借用、交换、调拨备案程序,确保文物安全。
3.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收藏单位要依法履行国内展览备案要求,规范出境展览报审程序,并及时完成相关材料的总结备案。
特此通报。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月20日
03
关于开展2020年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主题展览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2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所属博物馆:
为切实提高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增强博物馆文化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自2015年起,国家文物局已连续五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征集工作,成效显著。现就2020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等要求,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在继承传统中创新发展,厚植家国情怀,培育精神家园,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博物馆陈列展览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中的阵地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征集范围
(一)申报单位:在文物行政部门依法登记备案的博物馆。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应积极参与申报。
(二)展览项目:2020年度策划实施的原创性主题展览(含2019年开展、展期延续至2020年的展览项目。2020年展览的开展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12月1日)。
四、展览要求
(一)展览选题应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主题,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020年将着重征集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题的陈列展览项目。
(二)展览内容应充分发掘博物馆藏品中蕴含的丰厚道德资源,弘扬古圣先贤、民族英雄、志士仁人的嘉言懿行,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深入挖掘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并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继承创新,充分彰显其时代价值和永恒魅力,使之与现代文化、现实生活相融相通。
(三)展览策划应坚持“让文物说话,讲中国故事”的原则,充分发挥馆藏文物资源优势,加强藏品研究,吸纳历史学、人类学、民俗学等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积极策划实施具有学术性、感染力和传播力的原创性文物展览。
(四)鼓励协同发展,通过联合办展、巡展等多种方式整合资源,加强馆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藏品利用率。
(五)明确策展人在展览项目策划与实施中的地位,注重策展团队建设,切实提升博物馆展览质量。
(六)注重展览配套学术活动与教育项目的策划实施,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教育课程和研学实践活动,提升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增强教育项目的针对性、趣味性。
(七)加强展览数字化制作和互联网传播,结合智慧博物馆建设,做好展览数字化记录和在线展示。
(八)加强展览配套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通过授权开发、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展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满足公众“把博物馆带回家”的需求。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2020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和数字化展览(光盘拷贝,内容版式参照国家文物局网站“博物馆网上展览”模式)。每单位申报数量不限,申报资料报送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本地区展览项目的汇总推荐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展览内容进行评审把关。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统一报送本地区拟推荐的展览项目,报送日期截至2020年6月20日。
(四)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所属博物馆可直接报送。
(五)国家文物局择优确定公布入围展览项目,并将通过国家文物局网站“博物馆网上展览”栏目集中展示等方式,进行统一宣传推介。
(六)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文物报社负责2020年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征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宣传推介,相关申报材料请直接送交中国文物报社。
联 系 人:何微
联系电话:010-84079511,18810817088
邮 箱:1040702837@qq.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中国文物报社总编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申报书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04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物博函〔202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切实做好2020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已确定2020年“5·18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为“致力于平等的博物馆:多元和包容”(Museums for equality: Diversity and Inclusion)。这一主题反映了当今博物馆对于自身定位和功能的新思考和新认识。
随着“博物馆热”的日益升温,中国博物馆的社会功能也在不断拓展和延伸。从国家层面上,博物馆正日益成为展示传播中华文明、凝聚国家认同、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多元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平台,应致力于厚植家国情怀,培育精神家园,在文化平等、相互尊重、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建立跨文化交流对话合作机制;从社会层面上,博物馆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推动力,应充分发挥博物馆在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社区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从公民层面上,博物馆是以文育人、以文化人、以文培元的知识宝库、灵感源泉和精神支撑,在着力构建均等化、广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同时,应探索创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协会应围绕这一主题,在5月18日前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搭建博物馆与公众沟通与互动的平台,加深公众对博物馆的了解与认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本地活动主题和口号。
二、宣传内容
(一)博物馆领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博物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纲要》《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政策的情况;
(二)博物馆围绕“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等国家重大外交战略,组织实施的文物外展精品项目和引进的优秀境外展览项目,以及博物馆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取得的成果经验;
(三)博物馆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以及大运河文化、长征文化、长城文化、黄河文化等中华文明标识建设,在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馆际资源整合、促进馆际交流协作等方面开展的探索实践;
(四)博物馆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服务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文化扶贫,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消费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五)博物馆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厚植家国情怀、培育精神家园、增强文化自信,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中发挥的作用。
(六)博物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面向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服务,使全体人民可以平等享受公共文化发展成果的相关实践;针对人民群众精神需求、物质需求、社交需求等多层次、多元化的美好生活需要,优化服务供给,策划推出的个性化、高品质服务。
三、宣传形式
(一)着重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策划推出一系列专题展览进行集中展示宣传。鼓励通过联合办展、交流展览、巡回展览等方式,加强馆际资源整合,提升展览品质。
(二)加强网上展示,依托互联网、新媒体客户端,积极打造永不落幕的博物馆。
(三)精心组织配套教育活动,如公众讲座、青少年课程、亲子活动、文化演出、研讨会等。
(四)实施流动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增强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等辐射力和覆盖面。
(五)创新传播方式,鼓励社会参与,共同做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同时,发挥融媒体传播优势,进一步增强博物馆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
四、相关要求
(一)5月18日当天,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要坚持“俭朴、隆重”的原则,统一部署、精心安排,积极悬挂、张贴展示2020年度博物馆日主题和宣传口号的旗帜、海报和标语,免费发放博物馆宣传册,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二)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免费开放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尤其是针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暂未完全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国际博物馆日”期间应实施减免费或其他形式的优惠开放政策。同时,要完善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保证观众和文物安全。
(三)做好“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信息交流和总结工作。请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于2020年4月15日前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日活动安排。有条件的单位可做好博物馆日活动的声像记录,制作宣传画册,扩大博物馆日活动的影响力。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报送至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月19日
(来源:文博圈)